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深入开展"阳光执法"活动,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成立督察领导小组,下设督察办公室,并在指挥中心设立督察中队,负责日常督察工作。主要职责有:
1、对市执法局直属各单位、各区执法局执法队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察。
2、对市执法局直属各单位、各区执法局执法队伍的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执法文书使用的情况进行督察,督查不依法处理、不及时查处的案件。
3、对市执法局直属各单位、各区执法局执法队伍的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和队容风纪进行现场纠察。
4、负责检查、督察市执法局直属各单位、各区执法局昼夜值班制度的落实和110联动快速反应中队履行职责的情况。
5、负责查处其他有关部门委托处理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违章行为。
6、查处并取缔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及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车辆行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的行为。
7、完成市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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