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程序
一、临时占道经营摊位(包括临时停车场)的审批程序
1、申请单位或个人携带经营执照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市市容管理局审批中心领取临时占道申请表,按要求认真填表,到市勘测院购买街路位置现状图(1:500)。
2、申请单位或个人携带以上资料到审批中心报件。市直管街路(广场)审批中心2日内安排勘察现场,审批中心提出审批中心意见。
3、审批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局领导签批。
4、审批中心收费窗口收缴费用后,同时发放预批通知单,经网上传递通知各相关大队(分局)。
5、申请单位或个人持预批通知单设置经营摊位,经审批中心验收合格后领取临时占道许可证。
二、临时占道市场的审批程序
1、开办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市场经营管理制度或方案、市场管理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市场平面位置示意图,到市市容管理局审批中心领取临时占道申请表,按要求认真填表,到市勘测院购买街路位置现状图(1:500或1:1000)。
2、申请单位携带以上资料到审批中心报件。审批中心进行现场勘察,确定市场端点、长度、面积、经营范围、经营时间,提出审批中心意见。
3、审批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局领导签批。
4、审批中心收费窗口收缴费用后,同时发放预批通知单,经网上传递通知各相关大队(分局)及区执法局。
5、申请单位持预批通知单设置经营摊位,经审批中心验收合格后领取临时占道许可证。
三、建筑(含维修、拆迁)施工及围挡的审批程序
1、申请单位携带经营执照原件、复印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施工现场平面图、市勘测设计院出具的街路位置现状图(1:500)或规划平面图(1:1000),到市市容管理局审批中心报件。
2、申请中心进行现场勘察,确定围挡位置,核定占道面积,审批中心意见。
3、审批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局领导签批。
4、审批中心收费窗口收缴费用后,同时发放预批通知单,经网上传递通知各相关大队(分局)。
5、申请单位持预批通知单进行施工围挡,经审批中心验收合格后领取临时占道许可证。
四、门脸装修、牌匾设置审批程序
1、申请单位或个人携带经营执照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实际背景方案效果彩图,到市市容管理局审批中心领取申请表,按要求认真填表,用电脑绘制街路位置现状图到审批中心报件。
2、审批中心按照全市门脸装修、牌匾整体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现场勘察,提出审批中心意见(属美化、亮化工程的街路,需亮化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按美化、亮化设计方案审批;新建楼宇按审批中心整体方案审批)。
3、审批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局领导签批。
4、审批中心收费窗口收缴费用后,同时发放预批通知单,经网上传递通知各相关执法大队(分局)。
5、申请单位或个人持预批通知单进行安装、装修,经审批中心验收合格后领取门脸装修、牌匾设置许可证。
五、临时性户外广告审批程序
1、申请单位或个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方案效果彩图(含宣传内容)等要件到市市容管理局审批中心领取申请表,按要求认真填表,用电脑绘制街路位置现状图,到审批中心报批。
2、申请中心进行现场勘查,确定位置,提出审批中心意见。
3、审批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局领导签批。
4、审批中心收费窗口收缴费用后,同时发放预批通知单,经网上传递通知各相关执法大队(分局)。
5、申请单位持预批通知单进行设置,经审批中心验收合格后领取临时广告设置许可证。
六、户外广告的审批程序
1、申请单位携带经营执照原件、复印件,户外广告发布资质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方案效果图(近景、远景各一份),设计单位(相应设计资质)出具的安装结构图,到市市容管理局审批中心领取申请表,按要求认真填表后到勘测设计院购买街路位置现状图(1:500),到审批中心报件。
2、审批中心按照全市户外广告整体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现场勘察,确定位置,提出审批中心意见。
3、审批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局领导签批并上报市领导批示。
4、符合要求的依据《拍卖法》由拍卖公司对户外广告经营权进行拍卖。
5、对取得户外广告经营权的单位发放预批通知单,经网上传递通知各相关执法大队(分局)。
6、取得户外广告经营权的单位持预批通知单进行施工、设置,经审批中心验收合格后领取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注:所有要件均使用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