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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基层单位查处影响市容市貌、破坏市政设施等案件的审定工作。
指导基层单位查处影响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及砍伐树木、侵占绿地、噪音污染、排放污水污物、破坏市政设施、侵占道路堆放物资、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参与查处相关专业重大违法违规案件。
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检查基层单位上岗执勤及队容队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