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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城管治安警察支队
主要职责:
管理和查处市区城管行政执法中发生的治安案件,保障城管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对以暴力等手段干扰和阻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能的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各种机动车违规停放、压轧绿化园地及损坏公共设施等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吉林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办法》和《吉林省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负责吉林市犬类管理工作,依照《吉林市犬类管理条例》对市区犬类进行统一管理。
负责对故意破坏、损坏、盗窃城市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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