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领导专栏政务公开城管动态政策法规城管110城管督察 办事指南关于我们
   
  职 能 介 绍
   行政执法局职能
   市容管理局职能
   广告管理办公室
  机 构 设 置
  执 法 纪 律
 执 法 程 序
 便 民 电 话
 
  
  
  
  
  
  
  
  
  

 

您的位置:主页 >> 职能介绍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  
 

一、行使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八、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管理登录 |
页面执行时间:.00 毫秒
吉ICP备 05000396 电子证书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办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指挥中心制作维护
Copyright©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